來賓介紹
愛的希望愛的福阿紀錄片主角 馬修
成大醫院督導長 柯乃熒
世界愛滋快樂聯盟理事長 張麗玉
愛滋心理助人者 張家寧
上禮拜台大醫院發生愛滋病患的器官移植事件,不但台灣的醫療安全亮起紅燈,媒體報導更引發民眾對於愛滋病的不安,而醫改會也提出未來器官移植,應該要有愛滋病列管比對機制,讓許多愛滋人權團體表示,這個事件可能擴大愛滋病的污名化。究竟在這個事件當中,如何建立民眾正確的愛滋病知識?如何保障愛滋病人權?其實依據正常的醫療程序與規範,愛滋病也不會傳染給醫療人員?因為社會不了解愛滋病?反而造成愛滋病的社會歧視?
大部分民眾對於愛滋病多半一無所知,只有害怕?其實愛滋病毒傳染力很弱?在空氣中也活不久?只有血液、體液的交換才會傳染?身上沒傷口也不用怕?而且與愛滋病患者生活也不用擔心被傳染?愛滋病患反而更重視健康?只要控制得宜,也不會發病?或併發疾病?既然愛滋病的傳染那麼不容易,患病之後也有藥物可以控制,人們為什麼要害怕?因為道德問題?愛滋病是一種社會性的疾病?出自於社會的歧視?
不過台灣的愛滋患者逐年增加,年紀也越來越小?宣導防治依舊不夠?要如何加強?如何針對不安全性交的高危險群?目前政府處理愛滋防治與醫療的投入足夠嗎?愛滋病用藥過去健保全額負擔,現在要改成部分負擔,對健康財政有幫助?但愛滋防治可能出現漏洞?病人可能負擔不起反而變成黑數?愛滋宣導重點不只是疾病的預防,更重要的是宣導社會大眾尊重愛滋人權?理解愛滋病也接納愛滋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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