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賓介紹
屏東縣縣長 曹啟鴻
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副理事長 林山城
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研發長 艾和昌
屏東商業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教授 白金
坎昆氣候會議該落幕,全球達成低碳經濟的發展共識,馬政府上台之後,也將環保救國,發展綠能產業列為黃金十年的主要政綱。不過攸關電力政策與綠能發展的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,上個禮拜政策大轉彎,引來民間再生能源業者的反彈。
延宕多年的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》在去年七月,終於經過立法院三讀立法,法律通過之後,行政院又花了一年時間擬定後續子法,包括再生能源的收購費率,以及費率的審議小組。但是政策推出三個月後,包括環保署、民間業者都批評「再生能源玩假的」,十月初民間業者也登廣告,指控政府推動再生能源不力,業者依法送件,但申辦程序繁複延宕,種種設限讓民間投資再生能源難上加難。
雖然經濟部矢言會整合窗口、加速流程,不過上個月能源政委表示台灣的再生能源費率太高,恐怕會拖垮財政,上禮拜政策更是大轉彎,不但明年政府的收購費率大降約20%,而且原本「簽約一年內發電約即有效」的辦法又改為「完工送電約才生效」,並且將溯及既往,今年簽訂的合約如果無法在今年完工,都將依照新的規範。讓許多投入再生能源投資的業者和民眾來不及因應,抨擊政府罔顧再生能源的發展。
尤其屏東縣的「養水種電計畫」,為了防止林邊、佳冬地區養殖業、蓮霧農繼續抽取地下水,請農民把地租給業者做太陽能發電,更受到這次政策轉彎的影響,業者在無法計算費率成本情況下,不敢貿然把資金投入,導致國土轉型的計畫受阻。
但是對於政策轉向,經濟部認為為了維持公義、避免電價上漲,加上太陽能發電設備成本下降,因此大幅調降躉購費率,並且改成完工日後才給予電價補貼,但是當初的辦法上明定簽約一年內需完工送電,既然約定如此,民眾當然有權利選擇何時動工,何錯之有?更何況,區區一年時間,設備價格又能有多大變動空間?政府犯得著這樣改變政策侵擾庶民嗎?經濟部說,長達二十年的購電契約會拖垮財政,那該如何提出合理的電價?政府若無適當的補貼,再生能源的產業能推動嗎?再生能源政策在上路五個月後反反覆覆,一再激起民怨,政府與台電對於台灣的能源政策,到底有何方向?再生能源一直被視為輔助電力,但在全世界開始將再生能源是為主要能源的趨勢中,台灣的電力與能源政策,該要開始調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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