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價漲不停,就只有薪水沒有漲,四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百分之1.65,其中,食物類漲最多百分之5.04,外食費漲百分之3.03,創下62個月以來最大漲幅。勞動部表示,為了解決物價上漲的問題,將討論「分區基本工資」的可行性。但北高地方首長反對,用消費者物價指數做為工資是否調整的標準並不合理,而且分區生活薪資會使南北貧富差距擴大,恐加速中南部人才外流,城鄉問題更加嚴重。
勞工團體認為用物價判斷工資,分區調整基本工資,根本是本末倒置,提出目前國內基本工資應該以內政部公布,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標準為基礎,乘以扶養人數,
應該為2萬3745元才合理?
CPI超過3%才漲工資? 政府標準合理嗎?因應南北物價差異,分區生活薪資可行?面對低薪問題,政府能做什麼?鼓勵企業加薪,政府怎麼做?
來賓:
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 羅永新
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 葉品言
台大國發所副教授 辛炳隆
政治與中山大學講座教授 梁定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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